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驗收銷號公示
2022年第三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信訪的“唐寨鎮潘壩村齊莊樓板廠噪音污染問題” (編號:LD202200913)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碭山縣唐寨鎮潘壩村齊莊樓板廠,莊西、莊北兩家廠,占用田地,緊鄰村莊,噪音擾民,污染嚴重,數次被政府取締,又恢復生產。
二、整改實施主體
碭山縣委 碭山縣政府
三、重點措施
經現場核查,唐寨鎮潘壩村齊莊樓板廠僅有一家樓板廠,不存在莊西、莊北兩家廠,位于唐寨鎮潘壩行政村齊莊自然村,企業負責人:齊運星,占地約2000平方米,營業執照社會信用代碼為:91341321MA2N7WP72T,無環保相關手續。唐寨鎮政府已于2021年4月對該廠生產機器設備進行拆除,生產原料進行了清理,已做到“兩斷三清”,該樓板廠已被取締,不存在噪聲擾民現象。該問題反映不屬實。目前該問題已按既定整改標準整改完成。
四、目標任務
組織唐寨鎮人民政府會同縣生態環境分局等相關部門對交辦問題開展現場核查工作,科學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主體,落實整改措施。加強日常監管,嚴防嚴控,確保無污染隱患。
五、完成時限
2022年10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況
該問題反映不屬實。碭山縣唐寨鎮潘壩村齊莊樓板廠已于2021年4月對該廠生產機器設備進行拆除,生產原料進行了清理,已做到“兩斷三清”,該樓板廠已被取締,不存在噪聲擾民現象。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共10個工作日)向〔市直牽頭驗收(監管)單位〕單位反映。
監督電話〔市直牽頭驗收(監管)單位〕:0557-3917006
電子郵箱〔市直牽頭驗收(監管)單位〕:505677643@qq.com
2022年10月9日
2022年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信訪的交辦問題“葛集鎮污水處理廠未運營問題”(編號:WX202200059)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宿州市碭山縣葛集鎮污水處理廠不處理污水,污水管道不通,幾千萬的工程就是一個擺設,有領導來檢查的時候就開一下機器,污水處理廠沒有出水口。
二、整改實施主體
碭山縣委 碭山縣政府
三、重點措施
進一步督促葛集鎮污水處理廠落實日常管理運營,做好管網和污水處理設備維護工作,及時處理修復管網問題,切實做好建成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任務。
四、目標任務
督促葛集鎮污水處理廠落實日常管理運營,做好管網和污水處理設備維護工作,及時處理修復管網問題,切實做好建成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任務。
五、完成時限
2022年10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況
驗收通過。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1日,共10個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態環境局反映。
監督電話:3912159
電子郵箱:thjbhzhxzzfzd005@163.com
2022年10月10日
2022年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信訪的交辦問題“碭山縣葛集鎮葛集村污水管道水外溢環境問題”(編號:WX202200026)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安徽省宿州市碭山縣葛集鎮葛集村污水管道的水外溢,道路上都是污水,現在是夏天污水很臭,影響居民生活和出行。
二、整改實施主體
碭山縣委 碭山縣政府
三、重點措施
經現場核查,葛集鎮葛集村污水管道溢水管段污水管網設計為東高西低鋪設,引流東側居民生活污水至西側主管網,該段管網施工時東側部分管道、管井標高不標準,導致部分生活污水未按設計向西引流,污水過多時,從最東側方井溢出。測量核算管網標高,重新鋪設該段污水管網,及時引流東側居民生活污水進入鎮政府污水處理廠,嚴防污水外溢。
四、目標任務
組織葛集鎮人民政府會同縣生態環境分局等相關部門對交辦問題開展現場核查工作,科學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主體,落實整改措施。
五、完成時限
2022年10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況
驗收通過。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1日,共10個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態環境局反映。
監督電話:3912159
電子郵箱:thjbhzhxzzfzd005@163.com
2022年10月10日
2022年第一季度長江(安徽)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宿州市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2022年2月11日現場調查發現,宿州市靈璧縣鴻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內木材破碎車間未開啟污染防治設施,木材破碎現場揚塵嚴重,除塵車間脈沖除塵器長期停用,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廠區道路積塵明顯。
二、整改實施主體
靈璧縣委、縣政府
三、重點措施
1.定期檢修各類污染防治設施,確保能夠穩定運行。
2.對木材破碎車間進行整修封閉,有效收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
3.定期清理廠區環境衛生,消除積塵現象。
4.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查處。
四、目標任務
1.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和生產設備做到“三同時”。
2.正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達標排放。
3.保持廠區環境清潔。
4.環境違法問題依法依規查處到位。
五、完成時限
2022年10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況
現場檢查時,該企業破碎車間已做到密閉,并配備集氣罩,除塵車間經現場檢驗,除塵器可以開啟使用,并出具檢測報告,粉塵能夠達標排放。檢查時現場道路較為清潔。該違法行為已立案處罰,罰款已繳納完畢。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共10個工作日)向〔市直牽頭驗收(監管)單位〕單位反映。
監督電話〔市直牽頭驗收(監管)單位〕:3914504
電子郵箱〔市直牽頭驗收(監管)單位〕:jczd12369@163.com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