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辦事指南】創業擔保貸款申請
設定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2、《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00號);
3、《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2020】21號)。
服務對象:1、已領取《就業創業登記證》;
2、年齡在18周歲(含18周歲)至60周歲(含60周歲)之間,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信用觀念強,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4、無賭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為;
5、貸款的用途正當、合理,有一定的自有資金和經營管理能力;
6、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購車貸款以外,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自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內,應沒有商業銀行其他貸款記錄。
辦事程序:1、申請人按要求填寫《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向經營場地所屬社區(鄉鎮)人社所提交申請及小額擔保貸款紙質申請材料;
2、鄉鎮人社所核查申請人的資料,在真實、全面了解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基礎上決定是否予以推薦,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
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基層推薦的申請人基本條件、貸款用途、相關資料等進行審查,并將申請人基本情況通過網站、宣傳欄等進行公示,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核通過,屬于微利項目的還應加蓋“微利項目”印章,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
4、貸款經辦銀行對申請人的經營場地、經營項目、經營能力、信用記錄等進行調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直接發放貸款,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方式):各鄉鎮人社所
咨詢電話:502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