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開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宿州監管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宿州監管分局(以下簡稱宿州銀保監分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一、公開的原則

宿州銀保監分局公開政府信息遵循下列原則:

(一)公正、公平、便民;

(二)有利于維護金融穩定,促進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

(三)保守國家秘密。

宿州銀保監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包括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宿州銀保監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網站上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查閱目錄。

(二)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按照組配分類進行編排,共9類:宿州銀保監分局的工作職責及機構設置;宿州銀保監分局的行政職權目錄及流程圖;規范性文件;銀行業監管;保險業監管;銀行保險機構統計數據;投訴、舉報電話;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應該公開的信息。

目錄以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區來展示相關內容。導航區顯示政策、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等;檢索區提供全站搜索標題、關鍵字、正文等;目錄區顯示標題、公開日期等內容。具體信息編排包含了索引號、信息分類、發布機構、主題分類、名稱、信息來源、成文日期、關鍵詞、文號、生命周期、正文等內容。

(三)公開的方式

宿州銀保監分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通過以下載體發布:

1.宿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icardsort.com/public/column/2655657?type=2&nav=1;

2.宿州市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媒體;

3.宿州市主流媒體網站;

4.新聞發布會;

5.其他方式發布,如政務公開宣傳欄等。

互聯網聯系方式:szybjfj@163.com。(僅用于接收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如需提交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

(四)公開的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宿州銀保監分局將在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適當方式予以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

在宿州銀保監分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之外,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宿州銀保監分局申請獲取其他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方面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宿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宿州銀保監分局辦公室

受理時間:周一到周五,8∶30—11∶3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辦公地址:宿州市淮海中路249號

聯系電話:0557-3669603

傳真電話:0557-3068862

郵政編碼:234000

依申請公開網址:http://ysqpt.cbirc.gov.cn/index.html

(二)申請內容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受理機關名稱。

申請人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同時上傳或提供身份證明。

(三)申請方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宿州銀保監分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宿州銀保監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處領取。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宿州銀保監分局辦公地點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提出口頭申請,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銀保監會官方網站在線申請http://ysqpt.cbirc.gov.cn/index.html)。

(四)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5.本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行政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及《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皖財綜〔2021〕28號)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五)答復時限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四、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宿州銀保監分局辦公室負責我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工作機構名稱:宿州銀保監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宿州市埇橋區淮海中路249號504室。

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557-3669603。

傳真電話:0557-3068862。

互聯網聯系方式:szybjfj@163.com。(僅用于接收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如需提交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

六、監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宿州銀保監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宿州銀保監分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