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性文件】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宿州市強對流天氣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實施細則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宿州市強對流天氣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實施細則的通知
宿政辦秘〔2022〕3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宿州市強對流天氣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實施細則》已經2022年9月2日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7日
宿州市強對流天氣災害防御體系建設
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強對流天氣災害防御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1〕104號)相關要求,持續提升我市強對流天氣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和應急聯動防范應對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建設背景
強對流天氣突發性強、災害風險高、防范難度大。我市地處南北氣候過渡帶,雷雨大風、冰雹、龍卷風、強雷電、短時強降水等強對流天氣頻發重發,常常引發構筑物倒塌、樹木折倒、莊稼倒伏、設施農業受損及城市內澇、中小河流洪水等災害,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市強對流天氣災害防御有一定的工作基礎,但在監測預報預警、預警傳播及災害防范應對能力上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環節,需要多部門共同參與、全社會共同應對。
二、建設目標
到2023年,強對流天氣災害監測站網布局更加優化,預報預警能力進一步提升,預警快速傳播體系更加高效,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災害防范應對工作機制更加完善,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扁平高效應急聯動體系基本建立。
——監測預警。強對流天氣災害監測布局更科學、設備更先進、數據更精準,基本消除監測盲區,形成全域覆蓋的大氣立體監測站網。預警精細到鄉鎮(街道),強對流天氣預警時間提前量達40分鐘。
——預警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作用充分發揮。針對高影響地區、高風險人群開展基于位置的預警信息精準靶向發布,預警短信全網發布速率大大提升,電視、應急廣播及新媒體等渠道的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隨時播發“直通車”機制基本建立。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95%。
——應急聯動。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全社會快速響應聯動機制更加完善,基于重大氣象災害高級別預警信息高風險區域、高敏感行業、高危人群的自動停工停業停課機制基本建立,全社會防御意識和防御能力顯著提升。形成災害隱患排查制度,強對流天氣防御標準更加科學規范細致。
三、重點任務和分工
(一)提高強對流災害天氣監測預報預警能力。
1.優化綜合立體監測網,提升強對流精密監測能力。加快《宿州市氣象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智慧氣象服務工程立項批復,建設立體精密氣象監測網,智能化升級改造十年以上區域自動氣象站98個,在防災減災重點區域新建多要素自動氣象站20個,實現地面觀測站網平均間距小于8公里,城市等重點區域小于3公里。開展靈璧X波段雙偏振雷達業務試運行,加快推進埇橋X波段雙偏振雷達建設,與相關雷達企業聯合開展雷達組網觀測強對流天氣試驗,并采購安裝2-3部X波段相控陣雷達,構建覆蓋全市的高精度雷達協同觀測網。建設微波輻射、閃電定位、閃電通道等多種遙感設備,提升災害性天氣立體綜合監測完善度。建設“天鏡-宿州”智慧氣象信息支撐系統,強化圖像識別、人工智能、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應用,實現氣象綜合數據“全流程、全要素、全過程”的一體化、可視化實時監控。(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開展風險預警業務,提升強對流精準預報預警能力。強化衛星、雷達、自動氣象站等觀測數據的融合,研發強對流天氣實況產品,構建強對流識別、初生算法;升級完善宿州市天氣預報預警一體化綜合業務平臺、短臨預警平臺,利用深度學習、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強對流天氣自動識別和追蹤能力,實現精細到鄉鎮(街道)的強對流災害天氣預報預警,提高雷電、暴雨等突發性災害天氣預警提前量達到40分鐘、準確率達92%。(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3.拓展公共媒體發布渠道,提升預警快速靶向傳播能力。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納入城鄉網格化社會管理體系,統籌公共新媒體和社會傳播資源,完善重大氣象災害高級別預警信息發布傳播的“綠色通道”,針對特別嚴重(紅色)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市廣播電視臺、拂曉報社、駐宿新聞媒體、市政府網站、通信運營企業等單位應當在收到特別嚴重(紅色)氣象災害預警全網發布指令后,立即啟動全網發布工作,按照發送范圍和時效要求完成全網發布。建立面向高風險區域、高敏感行業、高危人群預警信息“直通車”機制,擴大信息覆蓋面。實現應急廣播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有效對接,充分利用農村應急廣播和手機短信覆蓋面廣、傳播速度快等優勢,開展面向特定地區和人群的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精準靶向推送,實現基于位置的精準高效發布。(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局、市數據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教育體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中國電信宿州分公司、中國移動宿州分公司、中國聯通宿州分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
4.強化關鍵技術研究,提升災害防御科技創新能力。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協同創新,發展以數字化預報為基礎的強對流影響預報和風險預警技術。聚焦雷達協同觀測和數據分析技術,開展強對流災害天氣精細化監測預報預警關鍵技術立項攻關;聚焦數字化預報技術,開展智能網格災害天氣客觀預報技術研究;聚焦智慧氣象服務,提升氣象信息精細精準推送、氣象服務產品智能化制作、氣象服務行為智能分析等技術能力。加快強對流天氣災害風險普查與成果應用,開展城市強對流天氣災害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設計研究,強化城市內澇預防、通風廊道、高層建筑抗風等方面城市安全規劃設計研發,完善城市公共服務與基礎設施防災減災標準。推動建筑物和構筑物氣象防災減災工程技術研發,以及應急資源區域保障合作機制研究。(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科技局、市科協、市應急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提高強對流天氣災害防范應對能力。
5.構建防御標準體系,提升強對流天氣災害風險防范能力。全面落實氣象災害防御主體責任,定期組織開展強對流天氣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和風險區劃,建立健全災害重點防御單位認定機制,建立氣象災害重點防御單位名錄,制定《宿州市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各級政府、各行業部門及相關單位要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責任人隊伍,明確針對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應急處置責任和程序。建立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水利、文化和旅游、氣象等重點行業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聯合制定災害應急聯動閾值指標和防御指南,特別是要明確地下隧道、涵洞、構筑物、高空作業、廣告牌及山岳型、涉水型景區等的防御標準。加強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加強建筑工程規劃設計和施工審批監管。針對中小河流、水庫、地質災害及城市重點防范區域,設立警示標志,明確避險路線和避險方式,建立關鍵時段專人值守制度。針對城市、鄉村重點區域,建立重大氣象災害交通運行管控規范。(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氣象局等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6.建立高效協同的強對流天氣災害應急聯動機制,提升城鄉應對強對流災害風險能力。扎實推進“6+N”重點領域“三大系統”建設,推進各重點領域系統平臺中同步設計的氣象監測設施及相關應用模塊互聯互通,實現氣象災害應對防范快速響應和高效聯動。不斷完善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應急聯動機制,完善基于重大氣象災害高級別預警信息高風險區域、高敏感行業、高危人群的自動停工停業停課機制。強化城市內澇風險管理,加強城市內澇監測預警,提升城市內澇風險防治能力。修訂完善暴雨強度公式,為編制城市排水防澇規劃、開展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提供科學支撐,建立城市暴雨內澇、降水監測預報等基礎信息共享機制,及時發布城市內澇預警信息。加強農村氣象災害風險預警,強化鄉村氣象災害風險調查、識別和研判,為美麗鄉村建設保駕護航。(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數據資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市教育體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7.推進防災減災科普體系建設,切實提升公眾防災避險能力。將強對流天氣災害防御科普宣傳納入科普場館、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村)建設以及科普作品創作的重要內容。面向公眾加強對強對流天氣災害致災風險、預報預警信息、災害防御措施的宣傳和解讀,科學、權威解釋天氣氣候成因和天氣極端性,引導公眾正確認識、科學防范氣象災害風險,提高全民防御氣象災害的意識和能力。推動災害輿情、災情及救援等信息部門間對接共享,及時組織專家回應社會關切。常態化開展防災減災科普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進煤礦”。建成依托縣區氣象臺站綜合氣象觀測場、雷達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示范基地、預報預警業務服務平臺等多種載體為示范的氣象特色科普場館。(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市教育體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8.加強信息員隊伍管理,強化基層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加強基層網格員隊伍能力建設,建立基于社區網格員的氣象災害預警傳播和應急聯動機制,將氣象災害預警傳播、科普宣傳和災情調查等能力建設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體系。推廣應用基層智慧信息員工作平臺,加強對基層網格員災害信息員隊伍動態管理和業務技能培訓。積極開展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村)創建,組織基層開展強對流天氣災害科學普及和災害避險應急演練。(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強對流天氣災害防御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各級氣象災害防御領導小組要將相關重點工作列為督辦事項,明確職責分工,強化統籌協調,對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問效。(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加強項目支撐。
積極統籌各類項目資源,加大規劃、用地、資金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確保中央、省級投資建設的氣象探測設施按期建成,充分發揮重大項目對強對流天氣災害防御關鍵技術突破和業務應用的支撐作用。(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科技創新。
加大氣象科技人才引進和培養,將氣象高層次人才納入地方人才工程予以支持。加強對強對流天氣災害機理、監測預報預警、預警信息精準靶向發布等關鍵技術研發支持力度,鼓勵推動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加強雷達、超級計算機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保障。積極開展交流合作,提升重大氣象災害防御科技支撐能力。(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