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優化宿州市主城區貨車限制通行區域及通行政策的通告
為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通行,更好的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助力穩住經濟大盤,根據公安部《關于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號)要求,現對宿州市主城區貨車限制通行區域及通行政策進行優化調整,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區域
南二環、東二環(不含)、宿州大道(東二環至港口北路)、港口北路(宿州大道至北二環)、北二環、京臺高速圍合區域。
二、通行政策
1、限制通行區域內所有道路,6:00至22:30禁止中、重型貨車、掛車通行。除城市工程運輸車(含渣土運輸車、混凝凝土攪拌車、砂石運輸車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以外的其他用于城市貨物配送的中重型貨車、掛車在22:30—6:00可以在市區道路通行,無需申請城市貨車通行碼。
2、輕型及以下貨車(含藍牌貨車、皮卡車、輕型新能源貨車等,不分噸位)全天24小時可以在宿州市主城區道路通行,無需辦理通行證。車長不超過
3、因城市生產生活需要,確需在限行時段進入限制通行區域的中重型貨車、掛車,需申請城市貨車通行碼(證)后,方可通行。
4、城市工程運輸車(含渣土運輸車、混凝凝土攪拌車、砂石運輸車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如需在市區通行的,全天24小時均需申請辦理市區通行證。
三、城市貨車通行碼(證)辦理
1、城市配送貨車(具體范圍見上文所列)通行碼(證)辦理:個人名下車輛可以通過“
2、工程運輸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通行證辦理:仍按照原辦理途徑申請辦理。
四、其他規定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通行政策按照政府應急預案執行。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