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優化宿州市主城區貨車限制通行區域及通行政策的通告

文章來源:宿州市公安局 瀏覽量: 發表時間:2022-10-11 20:10 責任編輯:宿州信息公開010

為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通行,更好的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助力穩住經濟大盤,根據公安部《關于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號)要求,現對宿州市主城區貨車限制通行區域及通行政策進行優化調整,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區域

南二環、東二環(不含)、宿州大道(東二環至港口北路)、港口北路(宿州大道至北二環)、北二環、京臺高速圍合區域。

二、通行政策

1、限制通行區域內所有道路,60022:30禁止中、重型貨車、掛車通行。除城市工程運輸車(含渣土運輸車、混凝凝土攪拌車、砂石運輸車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以外的其他用于城市貨物配送的中重型貨車、掛車在22:306:00可以在市區道路通行,無需申請城市貨車通行碼。

2、輕型及以下貨車(含藍牌貨車、皮卡車、輕型新能源貨車等,不分噸位)全天24小時可以在宿州市主城區道路通行,無需辦理通行證。車長不超過6、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箱式貨車(含新能源中型箱式貨車)參照輕型貨車管理。

3、因城市生產生活需要,確需在限行時段進入限制通行區域的中重型貨車、掛車,需申請城市貨車通行碼(證)后,方可通行。

4、城市工程運輸車(含渣土運輸車、混凝凝土攪拌車、砂石運輸車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如需在市區通行的,全天24小時均需申請辦理市區通行證。

三、城市貨車通行碼(證)辦理

1、城市配送貨車(具體范圍見上文所列)通行碼(證)辦理:個人名下車輛可以通過“12123”APP——城市貨車通行碼申領菜單申請辦理。企業名下車輛可通過企業用戶,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ttp://gab122.gov.cn)”申請辦理;駕駛人也可以在“12123APP綁定對應車輛后通過APP申請(駕駛人綁定車輛須與企業備案的人員車輛信息一致)。

2、工程運輸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通行證辦理:仍按照原辦理途徑申請辦理。

四、其他規定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通行政策按照政府應急預案執行。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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